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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國際娛樂]指導論文指導到床上 助理教授判無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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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ka
2008-6-8 02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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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淡江大學尤姓助理教授被控藉指導論文,性侵四名女學生;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,斥責已婚的尤不顧倫常,竟與女學生發生師生情愫,但認為這些學生有的是自願發生關係,有的是證據不足,昨天判決尤無罪。

檢方不服,將提上訴。檢方還罕見地援引「斯德哥爾摩效應」指出,部分女學生在法庭作出對被告有利的陳述,可能是受害後對犯罪者產生依賴情感,進而幫犯罪者脫罪,因此希望法官探究被告犯案動機、手法,而不是單方面採信被害人事後說詞。

檢方還強調,曾掌握尤姓助理教授與被害人的相關通聯譯文和簡訊,內容指出尤向女學生表示「如果你願意繼續跟我合作,我會幫妳在學校繼續把它(指論文)完成」,「安排某某人做妳的口試主委」,證明尤利用老師權勢性侵女學生。

檢方起訴指出,尤姓助理教授已婚,曾任駐美代表諮議,以總統府國安會研究員名義代表台灣訪美。九十三年間尤到淡大任教,以能讓學生順利畢業、推薦出國深造等理由,在賓館、女學生租屋處、研究室及MTV包廂內,強暴或猥褻女學生。

據指出,第四名被害的女學生曾偷錄與尤的電話對答,再向第一位被侵害的女學生探詢,證實這位女生也被性侵害,才揭發這起案子。

法院審理時,第一位女學生不願追究且出國念書,屢傳未到。第二位女學生則說,她曾送一幅素描給老師,再去老師的研究室,老師就摟抱親吻她,她不知如何拒絕;之後老師邀她去賓館發生性關係。

第三位女學生選修尤姓老師的課,被他帶到賓館發生性關係,兩人甚至互陪對方看婦產科及泌尿科。第四位學生則在MTV包廂內,尤要脫她的衣服猥褻,這位女學生說「我的月經還沒完」,尤竟要女學生幫他口交。

法院審理認為,沒有證據可以證明第一位女學生被性侵,第二位及第三位女學生是在尤表達好感後,兩人接受而與尤發生親密關係,尤並未利用權勢性侵。尤對第四位女學生親吻口交時,女學生未拒絕,而讓尤以為女學生自願而為。

淡江大學昨天指出,尤姓助理教授事發後已主動辭職。尤的律師許文彬則表示,尤在事件被揭露後,不但失去工作,名譽也受到損害,獲悉無罪判決的消息後很高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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